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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28365365体育在线关于做好2017年宁波市畜牧兽医专项扶持资金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处室: 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8-31 ? 来源: bet28365365体育在线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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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农发〔2017〕127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4〕247号)文件要求,确保畜牧兽医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和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把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高水平的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循环链、监管链,作为我市畜牧业资金扶持和补助的主要方向,努力走出生产布局优化、养殖技术领先、经济效益稳定、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畜牧业转型升级新路子。畜牧兽医专项扶持资金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的模式(附件1),按照各地标准猪年饲养量、畜禽屠宰量等生产性指标以及各地特有任务目标综合测算。各地可在完成任务清单且不降低国家、省市规定补贴标准前提下,在畜牧兽医工作任务范围内统筹使用相关资金。
  二、目标任务
  (一)支持绿色畜牧业发展。一是按照《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24号),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建设“一批美丽生态牧场、一批农牧结合示范园区、一批农牧结合服务组织、一条新型产业体系和一套有效运行机制”。二是严格按照《浙江省美丽生态牧场考核验收评分标准》(浙牧畜发〔2016〕17号)创建一批美丽生态牧场。三是加快推进“高标准、现代化”绿色畜牧园区建设,争取项目早规划、早落地、早开工。四是按照省农业厅《剿灭劣Ⅴ类水——农业水环境治理行动方案》(浙农科发〔2017〕4号)要求,完成畜禽养殖污染线上防控平台建设任务,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线上线下长效监管机制。五是继续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64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后备母牛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1〕391号)有关要求,做好生猪良种和后备母牛补贴工作。同时,继续做好北沙牛等优质地方特色畜禽品种的保种工作。六是进一步强化畜牧业统计监测,指导畜禽生产价格信息定点科学、规范填报统计信息。
  (二)支持动物疫病防控。一是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各地要按要求开展强制免疫和疫病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指标,设立动物疫情监测点,评估禽流感、口蹄疫等各类重点疫病风险等级,严密跟踪病原流行动态,鼓励各地以购买服务等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防控及监测体系效能,全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二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能力建设。继续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农办财〔2012〕51号)等文件要求,应补尽补做好基层动物防疫员检疫员补助工作。根据任务安排,按时完成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站示范窗口创建任务。三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强制扑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要求,做好生猪规模养殖场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防性强制扑杀和补助工作,坚决防范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三)支持畜禽屠宰行业规范发展。一是继续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5〕123号)要求,推进畜禽定点屠宰场(点)新建及改造提升,规范家禽净膛“杀白”上市,推行菜牛定点屠宰;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财建〔2011〕599号)要求,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努力提升畜禽屠宰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保障畜禽肉品质量安全。二是强化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严格按照地产生猪抽检比例不低于3%、市外调入生猪抽检比例不低于5%、菜牛每头必检的要求,切实做好生猪、菜牛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工作。
  另外,各地要根据任务要求,积极设立农资质量监测点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监测点,从严控农资质量和植物疫情的角度,为农畜产品安全提供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全面探索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改革的第一年,各地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积极适应项目管理方式改革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完善配套制度,抓好政策落实,做好绩效评价和工作总结,努力探索成熟有效的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办法,确保各项补助政策有效落实。
  (二)细化补助方案。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特别要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方式(相关补贴流程可参照甬农发〔2016〕129号文件),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
  (三)强化政策公开。各地要及时将相关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补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绩效评估。各地务必认真对照本区域绩效目标(附件2),严格奖惩措施,全面评估、考核政策落实情况,并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市农业局将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相关绩效结果作为重要因素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
  (五)注重信息调度。各地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向市农业局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农业局报告。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项目实施总结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市农业局。
  
  附件:127关于做好2017年宁波市畜牧兽医专项扶持资金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1.2017年度畜牧兽医专项扶持资金任务清单
  2.2017年度畜牧兽医专项扶持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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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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