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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局长在全市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处室: 办公室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7-26 ? 来源: bet28365365体育在线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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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6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对我市的农业设施用房开展一次综合治理。开展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工作,既是实事、好事,也是大事、难事,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在6月17日召开的全市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上,余红艺副书记就农业设施用房整治专门提出了要求,林静国副市长也进行了任务布置,我局也出台了《关于开展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下面,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做到思想认识上没有盲区

  环境就像一面镜子,反映了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城市品质建设,但农业农村的环境和品质问题却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既影响了形象,又制约了发展,甚至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因此,这次在全市开展的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行动,就是为了补齐农业农村的短板,提升生活品质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农业设施用房整治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务必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打好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工作这场硬仗。

  (一)开展农业设施用房整治是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

  我市目前农村人口依然占很大比例,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由于长期以来对农业设施用房和农田环境问题关注度不高,工作力度不大,农业环境不够理想,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也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甚至还造成安全隐患。如果农民长期生活在脏乱差环境中得不到改善,生活质量就会受到影响,和谐发展就难以实现。因此,开展农业设施用房整治,事关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事关群众的安全和健康,事关群众的精神和状态,是为了让农民群众有良好的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幸福指数的客观要求。

  (二)开展农业设施用房整治是规范设施用房管理的迫切需要。

  由于关注不够、管理不足,农业设施用房乱搭乱建、脏乱差现象较为普遍。一是违规搭建。尽管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9号)对农业设施用地都有明确的规定,要求设施农业原则上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且不得破坏耕作层,但目前设施农业用地尤其是设施用房的审批难度较大,违规搭建现象较为普遍,部分设施用房实行地面硬化,破坏了耕作层。二是改变用途。部分地方或业主以建设农业设施用房的名义搭建与农业生产管理无关的办公场所、餐饮场所、居住场所、农家乐等,有些农业设施用房因各种原因停止使用后,成为居民的居住场所等。三是影响环境。一些简易农业设施用房或棚舍年久失修,破旧不堪,长期闲置,周边脏乱,既影响了环境,也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四是缺乏监管。没有农业设施用房相应的建设标准和监管制度,日常管理责任、管理人员、管理经费缺乏,台账制度缺失,相应的奖惩机制没有跟上,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建立。这些存在的问题,都需要我们通过加大整治得以解决、得以规范。

  (三)开展农业设施用房整治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

  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打造一个整洁美丽的田园与农村发展、城市发展同等重要,同样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要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同步保护。如果农田环境和农业设施用房搞不好,城乡统筹发展也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必须要抓紧开展以农业设施用房整治为重点的农田环境综合整治,真正建设一个干净整洁、环境优美、适宜人居、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全市各地都要从落实科学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四)开展农业设施用房整治是建设美丽宁波的必然选择。

  习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省也在大力开展“五水共治”、“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等工作,可以说,生态发展是当前乃至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趋势。好的环境就是竞争力,差的环境就是破坏力,新一轮的竞争,最终还是环境的竞争。因此,我们城市的环境要美,农村的环境要美,农田的环境也要美。在创造“安居宜居美居”的综合人居环境过程中,通过农业设施用房的整治,努力改善好农田环境,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让城乡群众都能吃上放心粮、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新鲜空气,就需要我们通过努力,建立和完善好体制机制,达到长期的效果。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做到整治过程中没有死角

  开展农业设施用房整治,绝不是“一阵风”、“搞形式”,一定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明确任务、有序推进,要借这次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行动的机会,把“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两路两侧”等行动向农田种养区域进一步深入,切实抓好农业设施用房整治,打造整洁美丽田园,努力实现设施用房规范化、田间环境整洁化、农田园区景观化、维护管理长效化,使广袤的农田成为靓丽的风景。

  具体要抓好“三个一批”。

  一是要抓整治,“拆一批”。各地要在认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措施。以“两路两侧”和农业“三区”为重点,集中力量推进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工作。对有碍环境、未经审批违规搭建、存在安全隐患、长期闲置和挪作他用的农业设施用房,要及时进行清理拆除,并按农业种植要求做好复耕复绿工作,实现农田的绿化美化。

  二是要抓规范,“改一批”。农业设施用房是现代农业发展必要的配套设施,决不是“一拆了之”。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别对待。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政策的砖瓦结构农业设施用房,可以保留,但要按照统一外观样式、统一配置农业废弃包装物回收箱、统一实施绿化美化等要求,进行整修改造,并对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做到外观色彩整齐统一,与自然环境协调融合。

  三是抓美化,“建一批”。对符合农业产业发展导向,具备适度规模、土地规范流转、生产经营稳定的农业基地,确实需要配置农业设施用房的,在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设施用房后,参照农业设施用房相关管理规定,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样式建造安全实用的农业设施用房。改建的农业设施用房的具体样式、标准和要求由各县(市)区确定。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采用政府补贴、村集体所有、农户租用的原则,统一建造农业生产管理用房。对于改建的农业设施用房,要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台账。要抓紧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严禁农业设施用房私搭乱建、挪作他用,努力实现常态化管理。同时加强路、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环境质量。

  具体时间安排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6年6—8月)。以农业设施用房整治为重点内容,以高速公路、铁路(高铁)沿线、轨道交通沿线、4A级以上景区通景公路两侧1000米可视范围为重点区域,在全市组织开展为集中整治行动,拆除一批有碍环境、未经审批违规搭建、存在安全隐患、长期闲置、挪作他用和质量差标准低的农业设施用房,清理周边垃圾及废弃物。9月初,各地务必要在8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

  第二阶段(2016年9月—2017年12月)。以农业“三区”为重点,开展农业设施用房整治。一是开展农业设施用房拆除后的复耕复绿工作;二是对保留下来的农业设施用房进行整修改造;三是对确实需要农业设施用房的园区和基地,统一实施规划设计和建设,基本建立农业设施用房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阶段(2018年1月—6月)。在总结两路两侧和农业三区范围整治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业设施用房整治,进一步完善农业设施用房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面清理、规范使用、长效管理,提升田园景观化水平。

  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做到工作推进中没有空档

  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必须要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发动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力求取得实效。

  (一)组织领导要到位。

  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农业设施用房整治由各县(市)区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负总责,农业部门牵头,乡镇(街道)政府负主责。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辖区内农业设施用房的清理和整治、信访维稳和农田环境日常监督等长效管理工作。市农业局已经成立了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几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业信息处,徐震宇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农业设施用房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联络指导和工作督促。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里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农业设施用房的整治目标、任务分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技术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联动管理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二)协同推进要到位。

  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协调推进。要树立全市上下 “一盘棋”思想,从城乡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考虑,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正确处理好开展本职工作与落实整治任务、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关系,既要各尽其责、主动站位,又要相互配合、注重衔接,更要服从安排、积极而为,齐心协力地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加强责任分工和责任落实,主动与国土、财政、城建、三改一拆办公室、生态建设办公室等部门沟通协调,掌握违法违章搭建和影响环境的农业设施用房现状,落实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将相关农业设施用房列入“三改一拆”、“两路两侧”等整治范围,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督查考核要到位。

  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地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市农业局将组织力量,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整治进展和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分阶段对各地的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到“治标与治本相统一、质量与速度相统一、整治与管理相统一”,强化日常监管和考核奖惩,将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工作纳入无违建乡镇(街道)、村(社),文明乡镇创建,新农村建设等目标考核任务中,按规定时间、规定要求完成整治任务。要加强社会监督,让广大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帮助查找问题。

  (四)宣传引导要到位。

  开展农业设施用房整治,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各地一定要把教育群众、发动群众和组织群众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深入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到位、激发到位。特别要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农业设施用房整治。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要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农民信箱和网络媒体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唱响主旋律,打好动员仗,营造全面动员、全力推进、全民动手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开展农业设施用房整治是市委市政府今年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是为了装点门面、走走过场,而是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求很高,任务很重,时间很紧,希望大家能以持之以恒的毅力、拼搏进取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勇气,变说为做,变看为干,变闲为忙,变压力为动力,按照市里的总体部署,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排出详细的进度表,高标准、高质量地把整治工作推向深入,为建设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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